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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的验收考核通知

各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总结挂职锻炼成果,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鲁城院〔2025〕67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的验收考核工作。

一、工作对象

(一)脱产企业实践教师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54 号)》会议决定的刘杰等9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赴指定企业开展脱岗挂职锻炼的教师。

灵活在职企业实践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参加灵活企业实践申请,并获申请审核通过的教师。

一、工作流程

(一)开展专题报告参与验收考核教师应凝练实践期间参与企业生产、技术研发等学习成果、成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报告,分享经验做法,为本专业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出建议和思路。

材料验收参与验收考核教师将《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记录表》(附件5)、《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以及其它教师企业实践相关材料于10月17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厚德楼508)。验收考核材料真实齐全、填写无误后进行登记备案,考核表加盖公章完成企业实践验收考核。

建立教师企业实践专项档案教师企业实践档案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建立,存档备查。教师企业实践档案中应包括《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登记表》(附件1)《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企业实践情况检查表》(附件4)《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记录表》(附件5)《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以及其它教师企业实践相关材料。

三、其他

(一)教师个人留存材料《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作为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佐证材料,建议教师本人留存电子版以备“双师型教师”认定等工作使用。

联系方式。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潘广睿,联系电话:0535-2938729。

 

附件:

附件1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2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勤通报单.doc

附件4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5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记录表.doc

附件6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