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总结挂职锻炼成果,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鲁城院〔2025〕67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的验收考核工作。
一、工作对象
(一)脱产企业实践教师。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54 号)》会议决定的刘杰等9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赴指定企业开展脱岗挂职锻炼的教师。
(二)灵活在职企业实践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参加灵活企业实践申请,并获申请审核通过的教师。
一、工作流程
(一)开展专题报告。参与验收考核教师应凝练实践期间参与企业生产、技术研发等学习成果、成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报告,分享经验做法,为本专业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出建议和思路。
(二)材料验收。参与验收考核教师将《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记录表》(附件5)、《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以及其它教师企业实践相关材料于10月17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厚德楼508)。验收考核材料真实齐全、填写无误后进行登记备案,考核表加盖公章完成企业实践验收考核。
(三)建立教师企业实践专项档案。教师企业实践档案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建立,存档备查。教师企业实践档案中应包括《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登记表》(附件1)《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企业实践情况检查表》(附件4)《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记录表》(附件5)《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以及其它教师企业实践相关材料。
三、其他
(一)教师个人留存材料。《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作为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佐证材料,建议教师本人留存电子版以备“双师型教师”认定等工作使用。
(二)联系方式。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潘广睿,联系电话:0535-2938729。
附件:
附件2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汇总表.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