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结合安全保卫处近期对学生宿舍检查中发现的学生违规使用电器,插排上床、宿舍饮酒、吸烟等情况,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11月1日—11月8日)
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要强化学生的法治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和事故隐患防范意识,不断完善违法犯罪预警机制。要充分利用、班会、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吸烟等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人人参与。
(二)自查阶段(11月8日—11月22日)
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要深刻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专题部署,严格落实。要组织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所属区域内进行起底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逐项销号。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5日—12月31日)
安全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各学院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二、工作内容
(一)学生公寓用电安全
1.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水壶、电吹风、卷发棒、拉直板、电饭煲等)等问题。
2.是否存在插座、开关损坏,电线老化、破损等问题。
3.是否存在宿舍无人时对充电宝、充电台灯、手机电池等进行充电,插电板放在床上给手机等电器充电等问题。
4.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无3C强制认证电器、私自改造的插座等劣质电器等问题。
(二)学生公寓防火安全
1.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等)行为。
2.宿舍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是否将插电板放置床铺上使用。
4.宿舍楼道、房间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影响应急疏散逃生等问题。
(三)治安安全
1.学生离开宿舍是否锁门。
2.宿舍内是否私藏棍棒、管制刀具,存放实验实习刀具等。
3.宿舍内是否存放烟花爆竹、打火机、玩具枪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游玩器具等。
4.宿舍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等。
三、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15:00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纸质版报送至安全保卫处(图信楼318室)
联系人:刘植
电 话:2246657
安全保卫处
2024年10月31日